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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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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所春節假期提供駕、牌照吊扣屆滿登記發還,不提供繳交酒駕罰鍰領回車輛服務
Jan 22nd 2014, 16:00, by 2.16.886.101.90003.20002.20039.20007
春節假期(103年1月30日至2月4日)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延續往年提供吊扣屆滿駕照或牌照發還便民措施。凡於該所執行吊扣駕、牌照且於 103年1月30日至2月4日春節期間屆滿者,即日起可透過上網登記,亦可撥打該所電話(2365-8270轉總機9)或親至該所裁決窗口申請春節假期領回之登記,並留下聯絡電話,最後申請登記時間至103年1月29日下午5時止,完成申請登記民眾於吊扣期滿翌日攜帶身分證及吊扣執行單正本至思源街派出所洽領(地址:臺北市汀州路3段72號;電話:23650843、23650844)。 裁決所並表示,今年春節假期仍不提供繳交酒駕違規罰鍰及領回代保管車輛服務,民眾須自2月5日上班日起,結清該案罰鍰、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後,方能領回車輛。 如民眾有任何疑問,可至該所網站查詢,或電洽該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裁決所網址為(http://www.judge.taipei.gov.tw/),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並祝大家行車平安,新春快樂。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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